法律问答

我在保安公司签了一个合同,上面说有违约金,1200。但是我现在想走,不想干了,我现在需要赔偿吗?他们现在并没有给我分配岗位,而是让我在北京这里呆了几天。现在说分配岗位,但是这个岗位我不满意,我现在没有正式上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5 06: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按合同约定 办理
  •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
    (三)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