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否合理

婚姻债务
2023-12-25 11: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不一定合理。在婚姻登记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则仍是女方个人财产,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法院应予支持。
    但如果该陪嫁嫁妆是婚后女方家人对于女方的赠与,且未做特殊规定的,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要求退还陪嫁的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女方可以要回陪嫁钱。如果陪嫁钱是在结婚前娘家赠与女方的,则依法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陪嫁钱是娘家在女方结婚后赠与的,没有特殊规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要回部分陪嫁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女方提出离婚的,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和酒席钱。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或者男方婚前支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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