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认定招摇撞骗罪

诈骗
2023-12-25 11: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一般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认定:多次招摇撞骗,即招摇撞骗三次及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犯罪所得巨大的、给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是:(一)进行招摇撞骗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二)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三)招摇撞骗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四)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构成招摇撞骗罪的要件包括: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