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姜律师,您好!我小孩3岁半,发生了一个交通事故,右脚第一脚趾骨折,对方全责。现在我做了司法鉴定,鉴定是写了对方需赔偿护理费4个月,营养费3个月,医药费,法医告诉我,现在小孩还小,足光片各医院都做不了,以后这个部位出了问题,还可以找户主。还有其他的交通费,宿食费没有说明,我想问一下,这个事情对方需要赔偿哪些,我能得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5 11: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 小孩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监护人照顾的误工费,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车祸导致孩子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孩子的伤情以及双方的责任划分确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但由于孩子并没有收入,所以不可以要求误工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