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探望权是法定权利,如果一方不给探视孩子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解决。双方离婚时如果法院判决书确认了对方的探视权,另一方应有义务协助执行。
如果拒不执行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罚款或者拘留等手段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