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了工伤。农村交的合作医疗有个20元的意外保险请问还能报吗

2019-06-25 07:1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在每年的11—12月份缴纳(投保);次年1月1日起生效;  1,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有效年度,都以户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费;  2,由农民交到村民委员会或镇政府合作医疗办,也可以由村、镇干部上门收取。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3,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有门诊慢(大)病报销。  
    2、其标准是:门诊(慢)大病的补偿比为40%,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3000元。  
    3、我县新农合门诊慢(大)病是在省卫生厅确定的8类病种的基础上再增加了9种,具体是:“精神病、伴并发症的糖尿病、晚期血吸虫病、肺结核病、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皮肌炎、肝豆状核变性病、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重症肌无力、三期高血压、甲亢、帕金森氏综合症”。  
    4、您所说的“紫癜性肾炎三级”是属我县新农合门诊慢(大)病报销范围。  
    5、新农合门诊慢(大)病办理及报销的程序是:  
    (1)办理所需材料:到所在乡农医所领取“新农合门诊慢(大)病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并持患者本人在县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的检验报告单或疾病诊断书、户口薄、身份证、农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和乡农医所签字并盖章,同时将以上材料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工作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办理的时效原则规定为每年的6月30日前。  
    (2)报销的程序是:每年的11-12月为集中报销时间,所需材料是每次就医的门诊发票、定点医院对应每次开具的专用处方(作为每次用药清单以备审核)、本人的新农合慢(大)病卡、农医证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审核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两者的区别在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而工伤保险是政府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即使你所在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要求职工个人支付。
    否则你们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我国颁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有关举列如下:  
    1.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人身伤亡,急性病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上述各项赔偿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的保险公司商定。  
    2.意外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性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见规定第六条)。  
    3.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的意外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基本标准:其中出境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日游每位旅客为3万元人民币。  
    4.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在与旅游者签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列明旅游意外保险条款;包括保险费、保险金额、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的各项旅游意外事故的赔偿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