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过逝,留有一套房是他的名字,2005年购买,2009再婚,后妈带有两个子女归她抚养,我爷爷奶奶还在世,想请问这房子的分配问题?我和我爷爷奶奶能占有多少?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5 1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一方过世房产分配分配方式如下:
    1、首先进行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该房产的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子遗产分配份额的方法如下: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部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夫妻一方去世,其房产的分配标准为:首先在世的夫妻一方对房产享有1/2等份额,其次房产剩下的1/2如果没有遗赠或者遗嘱,就可以按照法定的继承程序开始继承遗产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