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家暴是可以积极报警处理的,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即使未受到重伤害,但是只要有人身损失的,受害者照样可以去法院提起自诉维权。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将按照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处理,因此,同居期间被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按照反家暴维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