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被别人骗了一双鞋报警会对他做出惩罚吗

网络诈骗
2023-12-25 18: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网络上受骗的,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报警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处进行举报,要求警方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追究。《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根据现行嫖娼行为认定标准,谈妥嫖资后实际未发生性关系或已经发生性关系而未支付嫖资的都属于嫖娼,将受到行政处罚。所以当被骗而报警后,首先,对方将可能被以诈骗罪而立案侦查,其次,报警人因具备嫖娼意图,且已经谈妥嫖资,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嫖娼成功的,也属于嫖娼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但因实际未发生性关系,且属于被诈骗对象,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单处以口头警告、500元以下罚款或五日以下拘留。被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属实的,还可能被强制进行性病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嫖娼行为认定标准,谈妥嫖资后实际未发生性关系或已经发生性关系而未支付嫖资的都属于嫖娼,将受到行政处罚。所以当被骗而报警后,首先,对方将可能被以诈骗罪而立案侦查,其次,报警人因具备嫖娼意图,且已经谈妥嫖资,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嫖娼成功的,也属于嫖娼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但因实际未发生性关系,且属于被诈骗对象,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单处以口头警告、500元以下罚款或五日以下拘留。被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属实的,还可能被强制进行性病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