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后劳动合同可以不重新签。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加薪事项达成一致的,采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就可以,不是必须要重新签劳动合同。但双方一致协商同意的,重签也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