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不到半年,举办婚礼后在男方家呆了两天因为闹了别扭我没让他碰我,后来外出工作,男方不租房子然后我们分居两地,因为我工作忙,也没与他见面,过年后他不经我同意回老家工作,中间两个多月没联系,后来让我回去,我没同意,接着感觉他一点都不在乎我,所以我提出离婚,但是男方要我退还彩礼,我是否可以索赔精神损失费与名誉费

彩礼
2023-12-25 19: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有规定离婚一般不要退彩礼。但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且后两种情形,双方确认离婚的,可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女方耗着不愿离婚也不退还彩礼的,男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退还彩礼。法律规定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则法院是支持退还彩礼的。
    对于已经结婚的,需要满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才可以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耗着不愿离婚也不退还彩礼的,男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退还彩礼。法律规定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则法院是支持退还彩礼的。
    对于已经结婚的,需要满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才可以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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