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未发生碰撞,发生乘客受伤,能否为交通事故

2019-06-25 08:28: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按照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解答】我国实行的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负有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其目的在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承办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赔付受害人所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失,保护受害第三者的权益。
      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在已投保交强险情形下的责任负担方式,即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按照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所有人违反法定义务,未投保交强险,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由肇事机动车一方在法律规定的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先予赔偿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与机动车是否具有过错无关的,只要事故发生,就要赔偿。
    对于限额之外的部分,则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确定赔偿数额。换言之,就是先由肇事机动车一方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交强险限额,剩余损失再按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分担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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