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经下列流程来注册有限公司:
1、依法核准名称;
2、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的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公司章程等材料,提出登记申请;
3、经经营地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的,发给《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