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人带一个小孩,女方却把孩子丢在男方家三月不闻不问,带到女方家附近也不出来接,这样算不算遗弃

子女抚养
2023-12-25 19:48: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女方丢下孩子跑了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