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异地公安局带走调查

行政处罚
2023-12-25 19: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案件由外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犯罪嫌疑人被抓住后在本地讯问的,只是按程序进行初次讯问,之后仍会被办案机关带回外地的看守所关押,并由外地公安机关负责进一步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经过报案、举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的案子,将进行侦查,在侦查完毕后将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案件移交给刑侦大队,公安机关将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手段进行侦查。
    当所侦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时,将会将该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侦查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以及询问被害人,而一般意义上的被检察院带走特指涉及检察院直接管辖的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 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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