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找不到了那么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2-25 20: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不到借款人,借款纠纷的处理方法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找不到借款人,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找不到欠款人可以拿着债权凭证到法院去起诉要求还款。起诉后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债务人送达,在缺席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强制执行把债务人财产执行来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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