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老家的一块地一直没有种,就在表哥家房屋旁边,所以他家一直用来种点小菜,因为当时亲戚关系很好,所以一直都没说什么,但最近几年,地里自己长出来一棵核桃树,我表哥就说是他家的,并说那块地也是他家的,因为他家一直在种菜,就是他家的。核桃树前年开始结果,一直是我家父母在摘,但去年家里没人的时间我表哥就去偷走了两背篓,因为是亲戚关系,当时我家并没有报警,只是告知对方家长,也就是我的姑父姑妈,这事也就一直没说,但他一直说是他家的核桃树,对此一直没扯清楚。今年核桃又结果,我的父母一样打回来了,刚到家,表哥和表嫂就拿镰刀来我家,一路骂着很难听的话,当时我家大门关着的,因为看到他们手里有凶器,不敢开门,但他们直接就把我家的门踢坏了进屋,说是要拿回他家的东西,并试图殴打我的父母,所幸并没发生大的打架事件,只是双方一直拉扯造成老父左手轻伤,没有做伤鉴,后来报警后民警赶到才没再拉扯,但表嫂手里一直拿着镰刀并没放下,并背走我家一背篓核桃,她不听任何人劝说,一定要背走,因当时有民警在场,我家也没在阻拦,后经调解,并没有处理结果,只是让回家等待村干部去处理土地所有权的事情。大致经过就是这样,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他家是否已造成犯罪?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其它
2019-06-25 08:4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打架行为,警方会处理双方。造成伤害后果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打人至轻伤,伤势符合故意伤害罪中伤势的要求,主观上又有伤害的故意。所以可以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1 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那就要进入起诉阶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要负刑事责任。
    2 若公安机关拒绝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就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诉,只有法院可以以判决书形式确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 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对方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不会是拘留这么轻松的治安处罚了。
    4 打成轻伤是要治疗的,造成了财产损失,所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程序很简单。不过对于是否是轻伤的认定,必须要去司法鉴定机关做鉴定。
  • 把人打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安机关会立刑事案件,并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你还应该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