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在异地可不可以起诉离婚,当地法院能不能受理

协议离婚
2023-12-25 2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但不能办理离婚。
    ①离婚必须到双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②起诉离婚,到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判决离婚。
  • 在异地不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草起诉状;
    2、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的,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且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在外地也是能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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