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技术兼生产副经理,公司以生产订单不足,今天通知我待岗,实际招聘新人顶替我岗位,该怎么处理。待岗,我应该咋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6 0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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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招聘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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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