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1月,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我车占主责,对方次责,次责司机死亡,因双方谈判达不成协议,如果主责车主凭法院判,主责车辆归谁?

2019-06-25 09:07: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你好: 法律上所承认的车主,是指车辆登记信息上的车主。根据现行法律,如果车主在降车辆交给第三人使用的时候,该车辆并不具有不适宜上路的情形或者该使用人并不具有不能驾驶该车辆的情形,则车主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由该车的保险公司进行,个人(驾驶员或车主)负责其中保险公司理赔比例外的部分,由此构成对受害者的全额赔偿。
    驾驶员死亡的,则由车主(有个人或单位两种情况)负责解决赔偿问题(包括驾驶员应承担的赔偿额度)。
    如该驾驶员同时也是车主(个人)死亡则由交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外,不足部分由车主家属以车主名下的财产支付。一般在这部分赔偿问题上比较容易出现纠纷,则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诉理赔事宜。
  •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能来电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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