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十七岁 手机在路上丢了可以报警么?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2-26 0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发现未成年人失踪,需立即报警需求帮助,不存在时间的限制。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巡逻中发现未成年人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劝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二、离家出走、逃学的;
    三、深夜在公共场所逗留或者游荡街头的;
    四、进入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
    五、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 发现未成年人出走且有明确的迹象表明属于非正常行为时,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是否能立案,公安机关会综合推断后再确定;如果符合失踪立案的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及时立案的,即使不具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也会提供相应的协助与帮助。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 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可以立案;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可以立案。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可以立即立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