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5年了。前夫住在我买的房子里。但他没出钱出力了。现在我想让他搬走,但他以我的房子升值了为借口要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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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2、因该房产支付贷款,应由个人承担;
3、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
4、因婚后共同承担债务(即还贷部分)产生的权益属共同财产;
5、你父母还清贷款的权益,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由
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6、应准备房产证、购房
合同、你还款的证明、
结婚证明、父母一次性付款证明及父母最后支付余款的证明等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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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两万元债务属于你们俩的共同债权,今年种地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都由你们双方来协商一致解决。你们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诉讼至法院,由法院判决你们的财产,债权应如何分割,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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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房是两位共有财产,离婚时没有分割分配,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任何时间再次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可以提出诉讼。
如果该住房已经在离婚时协议分割完毕,当事人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以内提出诉讼。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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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