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男方判有期徒刑10年,已服刑了4年多,服刑期间两个孩子都有爷爷奶奶在抚养,女方一直没抚养照顾,这几年女方一直跟别的男人一起生活。现在女方起诉离婚,爷爷奶奶年级大了负担不起孩子,孩子该如何判呢?

离婚
2019-06-25 09:1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孩子怎么判: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判时:
      
    (1)2周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由父亲支付抚养费;除非母亲有久治不愈的重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或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2周以下孩子才会父亲抚养、由母亲支付抚养费。
      
    (2)2周以上的孩子:由父或母抚养,法院会根据父或母的身体情况、经济条件、与孩子生活的亲密关系、教育条件等,看哪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就会将孩子判归哪一方抚养、而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一般的,5周以下的孩子会判归母亲抚养、由父亲支付抚养费,10周以上的孩子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随谁生活。
      
    (4)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收入的20%-30%,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支付方的经济条件确定。
  • 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被告收到传票后拒绝出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会缺席审判。
  • 单方面起诉离婚相关债务问题:  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