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三年,给女方彩礼16万还有2万彩礼钱,结婚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在我们结完婚以后过的户也有女方的名字,女方非要离婚那这个财产怎么分割呢房子有他的份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6 09: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彩礼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有约定的,应先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离婚时房产归属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婚后双方用彩礼钱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前一方用彩礼钱购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则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前向女方的支付的彩礼,按照各地区的习俗来说,通常是赠与女方及女方家庭的财产,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赠与行为已经履行,条件已成就的,赠与行为完成,则应当认定为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其用这部分钱购买房产的,登记结婚前,以全款支付的那么该房屋,登记在其自己名下的也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如果该房屋购买后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那么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双方离婚时都不能参与分割。如果双方只办理结婚登记的,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那么可以主张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这种给情况下也不能要求分割房屋。
    男方有权分割房屋的情况,要符合以下要件:女方婚前购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屋尚有贷款未还清,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对于该房屋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张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离婚后,婚前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登记在他个人名下的,那么房产归一方所有。若婚前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款的,在分割房产时候,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