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需要和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