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两个男宝宝,一个四岁,一个两岁半,我想拿一个孩子上户口到我娘家,我老公家不同意,如果我离婚,我能带一个小孩走吗?

离婚
2019-06-25 09:49: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 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 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规定孩子归女方抚养,
    孩子超过10周岁,父母离异,需要征求孩子意见,看孩子愿意跟谁生活,
    2--10周岁之间,需要父母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问题,打不成协议,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 上户口所需证件是,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这些证件,除了准生证不可补办,其他证件都可以补办,准生证不可以补办,但是可以用足额的罚款单代替。
    罚款不因为离婚而减少。上户口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没有准生证的交清罚款,其他证件都容易补齐,n把这些东西带去,大爷一样让他们给你上户口。有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缺少证件不去补,以为花钱找关系省事,其实越弄越复杂,许多钱白花了,罚款还是少不了。
    许多人花许多钱上户口,结果罚款还是少不了。有许多人超生前假离婚,想规避罚款,结果罚款少不了,还弄出许多麻烦,如果离婚可以规避罚款,中国人都会假离婚的,罚款不因离婚而减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