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书遗嘱可否只写一份?并且交给继承人保管?

2019-06-25 10:1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遗嘱继承,且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申请人取回遗嘱后,公证机构对遗嘱的保管终止。公证机构应当及时在遗嘱保管登记簿和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进行备注。

    2、申请人死亡后,遗嘱领取人可持申请人的死亡证明申请开启密封遗嘱和领取遗嘱复印件,遗嘱原件由公证机构继续保存。

    申请人未指定遗嘱领取人或者遗嘱领取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的全体法定继承人可以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开启、领取遗嘱复印件。

    3、遗嘱领取人申请开启、领取遗嘱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公证机构应当指派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其中一名应当是公证员。
    4、公证机构应当对遗嘱的保管、取回、开启和领取的主要环节进行录像并将录像随遗嘱保管卷宗存档。
  • 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录像时是否照着念对自书遗嘱的效力没有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n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