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营业执照与门头名字不一致可以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26 14: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业执照的名字和门头不一致不可以的。门头名称必须要与营业执照一致。若当地工商局发现门头名称也营业执照内容不一致一般会要求更改,建议在门头的右下角写上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账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账户。
  • 可以。如果营业执照与门头名不一致,以营业执照的名字作为认定商户主体资格的证据。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 营业执照和门头名字不一样是不可以的。
    若当地工商局发现门头名称和营业执照内容不一致一般会要求更改,建议在门头的右下角写上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和门头不一样的仅限于某些行业。但无论如何,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名称必须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从事一些服务行业的比如餐饮企业,其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到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备案。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丛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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