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保全可以保障什么?

保险合同
2023-12-26 16: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诉讼保全具体流程包括:
    1、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确定保全的财产。
    3、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担保数额。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追加担保;拒不追加的,裁定解除保全。
  • 诉讼保全的条件: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
    诉讼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保全的条件有:
    1、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