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房多久办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3-12-26 16: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拆迁房房产证多久下来
    1、拆迁房一般90日内可以拿房产证,具体依据拆迁安置合同中约定的登记期限而定。拆迁房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二、办理拆迁房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拆迁房房产证的材料如下: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
  • 拆迁房一般90日内可以拿房产证,具体依据拆迁安合同中约定的登记期限而定。拆迁房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拆迁房为已竣工房屋的,房产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有的,不过拆迁房需要5年后才能去保证。普通商品房交房后362个工作日(两年内)内得证到手。而拆迁房需要交房后过5年才可以去办房产证(不动产证)。可能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具体还要看楼盘,还拆迁条款。
    有些楼盘不用交,有些得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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