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骗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债务追讨
2023-12-26 17: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欺骗的情况下写下欠条的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被胁迫或欺骗写下的合同、借条等,属于违背自然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报警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法律分析: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欠条只要系债务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即便身份证号码错误,但是鉴于债务人本人的亲笔签名以及手指印记的确实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以欺骗、威胁、恐吓、诱骗等手段签署的借条和欠条都不受法律保护。被骗的情况下写下的欠条的话,首先就是报警,其次寻找证人、证据,证明自己是被骗的情况下才写的欠条,这是非常重要的。
    整个事情的发生经过,要如实告诉警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