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卖号平台上卖号,刚开始说卡号错误冻结了,要充值解冻,再次提现的时候说没有带零头又给冻结了,说充值5000.5在解冻,现在提现说要到48小时才到账

网络消费
2023-12-26 17: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要看冻结的原因,如若因输入密码错误导致的,一般24小时后解冻。
    冻结的银行卡的解冻时间,分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输错支付密码导致银行卡冻结,一般24小时即可解冻。
    2)由于银行卡长时间未使用、余额不足、银行卡丢失办理的冻结,需要持卡人本人去银行申请解冻后才可以解冻,解冻时间一般为办理成功后的3个工作日内。
    3)由于法律案件而导致银行卡冻结的,如果要解封,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
    银行卡被公安冻结怀疑跟网络赌博有关系应该协助公安调查,如果与网络赌博没关系,可以聘请律师向公安、检察院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尽早解除银行卡的冻结,六个月内即可解除;如果与网络赌博有关系,则应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拓展资料: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 我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不过我已经成功解决啦!哈哈!
    首先,请保证你的账户是第一次被冻结。
    其次,你必须是QQ会员,这样才可以拨打腾讯人工服务400
    881
    2345,然后按2选择会员服务,再按0选择人工服务。
    接线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如果是第一次被冻结,就同意清空你的账户里面的QB和Q点,就可以解冻了!
    最后,请注意,以后要使用正当方法充值,不要再轻信淘宝之类充值的东西,慎重起见。
    如果再次被冻结,就没办法啦!所以请慎重!不要相信那个太便宜的冲几钻+会员什么的了!
    如果申请解冻成功,5天之后就可以看到结果啦!
    希望能帮到你!^.^
  • 被冻结后,最快的解决方法就是联系开户行,提供相关证件信息,去柜台了解情况后,办理解冻。
    拓展资料:
    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方式:
    1.紧急支付48小时,止付次数以两日为限。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86号)第
    2.
    1.2条规定:“紧急止付。公安机关应将加盖电子签章的紧急止付指令,以报文形式通过管理平台发送至止付账户开户行总行或支付机构,止付账户开户行总行或支付机构通过本单位业务系统,对相关账户的户名、账号、汇款金额和交易时间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立即进行止付操作,止付期限为自止付时点起48小时;核对不一致的,不得进行止付操作。止付银行或支付机构完成相关操作后,立即通过管理平台发送;紧急止付结果反馈报文。公安机关可根据办案需要对同一账户再次止付,但止付次数以两次为限。”
    2.普通冻结6个月,续冻次数不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通知(2013年9月1日)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或者投资权益等其他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普通冻结1年,续冻次数不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通知(2013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的期限可以为一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是超过一年。
    4. 断卡行动冻结惩戒5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力度。
    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 业务,并不得为其开立账户。
    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并向社会公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