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我上一家公司是合悦乒乓西康路校区,我是22年十一月离职的,拖欠工资三个多月,现在断断续续的还了些钱,目前还欠我三千多,4.13号的时候合悦乒乓的负责人让我过去去签发工资的合同,说每个月分钱付款月底最后一天给钱,分三个月合同有盖公司的章,昨天月底并没有给我钱,我就去给负责人打电话但是全部都给我拉黑了,我就去大众点评查看公司工作手机的电话打了也欠费,我问一下这种情况走劳动仲裁应该准备什么

讨薪
2023-12-26 19: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与公司协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如下: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XXX元及25%经济补偿金XXX元,共计XXX元。事实与理由:XXXXX故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协商未果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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