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俩车相撞,对方全责,我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他不承担,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2019-06-25 11:1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相撞,赔偿,全责两车相撞 定我全责 对方驾驶员受伤:
      
    1、报了交警,由交警裁决责任事故,根据责任事故裁决赔偿。
      
    2、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交警裁决进行赔付。
      
    3、对方驾驶员受伤,先治好伤,医药费交强险里出,再从第三者险里出钱,再不够的自己出。
      
    4、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去事故地点的交警受理窗口去协调解决。

  • 1.程序:一是取得责任认定书,二是写起诉状,三是到法院立案。
    2、赔偿内容:对于受伤者本人的赔偿:
    抢救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继续治疗费(凭医生诊断及建议)、辅助器械费(如假肢等)、康复费(医生诊断及建议)、误工费(没人实际收入及误工时间)、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交通费(凭票据)、护理费(各地标准不一)、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双方协商)、伤残补助金(考虑伤残等级,参考死亡赔偿标准)……,等等
    对于受伤者亲属的赔偿:
    交通费(凭票据)、误工费(本人实际收入摊到每一天及误工时间)、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双方协商)。
  • 两车相撞后产生的债务,可以以以下方式进行追讨:
    首先,先找对方协商解决,最好把欠条换一下,换成最近的时间,保证在诉讼时效内,不还钱就起诉。
    其次,有几个债务人就得打几个官司,而且得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起诉的步骤:先写起诉状,整理证据,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你什么时候开庭,开完庭等判决,如胜诉对方没有在判决确定的时间内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在工伤处理当中的“误工费”,实质为“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实践中,劳动仲裁机构对停工留薪期在12个月以内的,一般可以参考通过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予以确认,然后裁决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超过12个月的,都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但前后总的时间都不会超过24个月。
      注意:停工留薪期=创伤治疗期间+康复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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