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各位律师。我有一块园地,之前被邻居占了,用于建房,我一直在投诉 。现在村委为了拿地,把占用了我地方那两栋楼都拆掉了,他们得到了补偿。可是我的果地呢,也被他们填高了,却没有赔付我一分钱。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能把先围蔽起来,然后叫他恢复原状吗?

征地补偿
2023-12-26 19: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选择租赁或一次性补偿,甚至拆除等方式补偿损失。如协商不成,可请求村中威望高者或村委介入协调处理,争取协商解决。如果依然没能和平解决,可到当地相关国土部门投诉反馈,请求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最后,如依然没能解决,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分析: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选择租赁或一次性补偿,甚至拆除等方式补偿损失。如协商不成,可请求村中威望高者或村委介入协调处理,争取协商解决。如果依然没能和平解决,可到当地相关国土部门投诉反馈,请求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最后,如依然没能解决,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自家宅基地被村集体占用村里承诺补偿但未补偿能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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