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签订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女方给出了很大的经济补偿,并支付孩子抚养费,孩子目前处于女方家庭抚养,男方经常以莫须有的问题追责女方,去女方家里闹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子女抚养
2023-12-27 01:1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在中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因此,需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讨论。
    第一,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采用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在协议中也明确约定了抚养费支付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因为离婚协议在法律上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离婚之后,如果想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并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此时需要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在判决书生效之后方可强制执行。
    第二,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院一般处理三个问题,分别是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问题。对于子女抚养这一部分法院会处理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抚养费支付方式的问题。
    在判决书生效之后,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此时作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可以持生效判决以及法院所开具的生效证明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夫妻协商解决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双方协商。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约定好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
    所以父母协议离婚时,双方自主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