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工厂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没签劳动合同,有工伤意外险,人现在在重症监护室,厂家付了35000的费用,不愿再付后续医疗费,我自己拿不出钱,我应该怎么做

工伤索赔
2023-12-27 01:3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工伤意外险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遇到意外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导致或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嘱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进行工伤意外险赔偿三个步骤:1、工伤认定程序。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程序。当职工发生了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索赔程序。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相应工伤待遇一般可以协商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之后有歧义,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话,双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 既然企业要辞退,这个没有办法,但是企业有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可以主张赔偿或者补偿。
    第一,在一年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了,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作事实合同,所以这个没有办法了。
    第二,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这个可以主张要求企业补缴,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补缴。
    第三,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4年工龄补偿的标准时4个月工资。
    其他没有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在维权上可能处于弱势,所以建议收集存在劳动关系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单等等,万一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等。
    依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2、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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