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网上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起诉离婚
2023-12-27 01: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各地区条件,能够在网上申请办理的,按照网页提示提交信息即可。申请离婚的,自实施民法典后需要先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再行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网上申请时同样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经过离婚冷静期后男女双方共同到所申请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法律依据:《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申请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夫妻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流程
    1、双方自愿订立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4、双方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
    不能在网上起诉离婚,需要去法院才能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原告,也就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应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并不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了。
    起诉的时候,原告应该提交诉状和相关文件,比如说双方的个人信息,诉讼的请求和相关的原因、实际情况,并且呈上相关的证据、证人信息。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同时还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法律关系,尽管因当事人对离婚所持态度不同,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离婚,都不能直接在网上办理离婚手续,而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到人民法院出庭参加诉讼。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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