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欠债父母有义务还吗

债务追讨
2023-12-27 03: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子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的问题,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下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子女已经成年并满18周岁,且具有单独的行为处事能力。针对这种情况,其父母是没有义务帮子女偿还债务的。
    二是子女没有成年的,针对这种没有单独行为能力的未承认人,我国法律规定,其中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对于子女的债务是要承担偿还义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没有义务还,未成年子女欠债,父母需要归还或申请子女行为无效。我国法律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子女欠债,如果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一般没有责任偿还。但如果子女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有偿还的责任;如果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的,也有偿还的责任。
    《民法典》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