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住的楼房,地下漏水,造成1000多方水的水费,这个该有谁来承担?怎么处理?

业主维权
2023-12-27 04: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旦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而且要看房子是否还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
    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 1.一般情况下,租房出现漏水问题不能居住,是要求由房东承担责任。
    2.但如果在租房合同当中明确规定自来水滴漏由乙方负责,如果在漏水以后对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就需要由承租人负责
    3.承租人如果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是租凭物等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首先需了解漏水的原因。发现漏水后是否找寻物业进行维修,如果找寻了物业求助维修,但物业公司因工作懈怠而导致无法及时维修造成的损失,租客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证明是物业的过错而导致大量水费产生,物业公司因承担相关责任赔偿。
    如果排除了物业的责任,而是租客自身没有及时寻求维修或者是维修了,是因为马桶的质量等问题,那相关的水费就因有租客自己本人承担责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