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限过了的,当事人一般不能再提出复议申请。
但是如果诉讼期限还没过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诉讼时效期限是六个月。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