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法律一般要求当事人在三年之内行权。诉讼时效从被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人身权益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