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社保交了12年,今年11月到退休年龄,现在失业中,问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吗

社会保险
2023-12-27 07:0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失业补助金的领取规定是:上一年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那么若是你在上一年年底失业,也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时间一样是6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一旦用户重新就业、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就会从次月开始停发,没有发放的失业补助金也不会保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一、失业补助金能领几次
    1、失业补助金能领一次。失业保险金指的是必须交满社保一年以后,并且是被离职的才能够申请,门槛比较高,但是失业补助金只要有缴纳失业保险,无论离职原因是什么,即使最后又找到了工作或者是领完了失业金,还没有完成就业,都是能够申请失业补助金的。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要注意什么
    1、在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期间之内是不能够上班的,否则就不符合领取的标准,如果自己在上班同时又领取了失业补助金,这部分钱就需要退还回去,否则对征信会有影响;
    2、领取了失业金以后在档案上是会有记录的,未来找工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比如下一家公司的人事可能会询问离职的原因;
    3、领取了失业补助金以后,社保就会断缴,未来退休以后养老金数额就会受到影响。
  • 领失业补助金须要每个月本人去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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