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房地产的事情

房屋买卖
2023-12-27 08: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法律分析: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 一、不动产权是什么意思
    1、不动产权是指对于不动产的一种权利。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可移动或移动就会有损失的经济价值的财产,比如涂漆、建筑物等。我国现在统一实行房屋登记为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相对于房产证来说登记的内容更为详细,对于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房屋价格也列明在内。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般规则,主要是为了就近调查,便于法院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二、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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