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提前和老板说离职,矿了两天工,今天办离职,不给结工资

讨薪
2023-12-27 09: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的离职程序是按照规定的走,只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给发工资,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走,公司不发工资是合理的,你需要去和公司协商,把对应的流程补上后,让公司及时支付你工资。
    按规定走的离职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试用期需提前3天通过书面提出离职,转正需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如需提前离开需和公司商议好哦,自己无故、无商议就不去上班了,甚至因为你的离开,未交接工作造成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不支付你工资,甚至可能和你追责的呢。

    但是如果公司存在如下情况,你可以随时离职,并需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愿情况下签署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若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辞职,用人单位不同意,且说明走了没有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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