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电信诈骗了,但是以贷款的行式被骗的。这个钱我要还吗?

诈骗
2023-12-27 09: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贷款的钱一般应当返还,但是如果钱不在自己手里,则不需要偿还。被骗签订贷款属于可撤销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该合同予以撤销。
    贷款所需申请资料有哪些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还需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填写《商用房贷款申请表》;
    3、首期款支付凭证;
    4、购买商铺的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6、借款人身份证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法律分析:被电信诈骗而借贷的,该笔借款可以不还,但是受欺诈方需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借贷行为。在借贷行为被撤销后,借贷行为自始无效。但是当事人需要依法举证证明本人受到了欺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如果是本人签借款合同,本人操作,且钱确实带下来了,需要本人还。
    遇到电信诈被骗了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报案或者举报口头或者书面都可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拓展资料
    被诈骗的贷款用不用还。

    被诈骗的贷款,如果是没有放款,那么这时候就不需要还钱,因为不存在借钱的事实。而贷款已经放款了,只是说贷款利率偏高,贷款人自愿签订了贷款合同,这时候即使是被骗申请的贷款,用户也需要还钱。
    因此,用户在申请贷款时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被他人利用。
    而被骗的贷款用户想不还钱,那么就必须先证明贷款合同无效,只要合同生效,用户就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款。
    被电信诈骗骗取借贷金额已经报警处理但是借贷的钱可以不用还吗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