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一般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
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