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我手里没有欠条什么的,去劳动局告,有用吗

讨薪
2023-12-27 10: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老板拖欠工资的,一般不可以直接起诉,需要先申请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再向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交起诉状。不过如果老板就拖欠的工资打了欠条的,则劳动者可以直接拿着欠条和写好的起诉状,向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法律分析:如果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报酬。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从满30日的次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但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直接携带该欠条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依法提起劳动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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