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本地,工地在外地的怎样处理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5 12:30: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1、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有公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3、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办理信用卡的工资收入证明等;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复印件应该有明确的公司名称、个人信息;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录像(如:打考勤卡的时候拍个视频,其中有自己和同事刷考勤卡的过程等等)
    12、上医院开病假证明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公司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是互相独立的民事主体,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外的欠款,与公司毫无关联。如果债权人起诉,胜诉后,在执行时,可以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规允许用人单位在本月支付上月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即便是在本月最末一天支付上月工资,只要是按月按日支付,一年支付12次,并无违法。

    有时,由于货款未能及时回笼,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告知的情况下延迟十天半月发放工资,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能发放工资,就算拖欠工资了。
    劳动者的报酬不容侵占。

    如果发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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