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工作地点,可以拒绝调动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2-27 13: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事先没有特别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调动工作地点的情况下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如果单位提出变更,员工可以拒绝。协商不成,如果单位坚持变更,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应给员工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如果事先没有特别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合同期内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如果单位提出变更,员工可以拒绝。
    协商不成,如果单位坚持变更,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应给员工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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